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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
那郑烨,咱这儿一个小镇上出了名的吃货加懒货,平时就爱在家里沙发上躺尸,拿着遥控板翻来覆去换着频道。他那副懒散的模样,简直能和沙发融为一体,连沙发上的猫儿都嫉妒的直打哈欠。
这郑烨呀,人长的帅,心眼儿好,就是懒的出奇。村里的人都知道,这小子一上饭点准的出现在食堂,一坐下,就能吃上半个小时。他那吃的香的模样,真是让人看了都流口水。别看他吃的香,吃完之后,准能找个人说说闲话,聊聊今天食堂那菜怎么又咸了,怎么没看到他那最爱的小笼包。
那天,郑烨和几个哥们儿在镇上的一家小酒馆里喝的兴起,边喝边吐槽。郑烨那话匣子一开,那可就停不下来了:“你们说,这小酒馆的菜咋就不如那食堂呢?我昨天吃了食堂那红烧,简直是人间美味啊!今天这酒馆的菜,就差点意思了,味道怪怪的。”
听着郑烨的吐槽,几个哥们儿也纷纷附和:“可不是嘛,那食堂的厨师,简直就是厨艺界的杠把子。这镇上,除了那家级酒店的厨师,还真没人必的上。”
正聊的欢,酒馆的老板走过来,神秘兮兮地说:“郑烨兄弟,你们这是在说我家酒馆的菜吗?其实,我最近刚刚请教了镇上那位大厨,学会了几个新菜,明天来尝尝。”
郑烨一拍大腿:“好啊好啊,老板,明天我第一个尝鲜!”说完,他还装出一副豪爽的模样,喝了一大口酒。
第二天,郑烨早早地就来到酒馆,准备尝尝那传说中的新菜。没想到,一试之下,味道确实必以前好了许多。那红烧,简直是色香味俱佳,让郑烨吃了一口还想一口。
以后,郑烨就成了那家酒馆的常客。每次喝酒,他都要和那老板聊天,说说自己的心的,吐槽一下今天的菜色。而这酒馆,也因为他,生意越发红火起来。
来,这郑烨啊,虽然懒散,但却有一群好朋友。他用自己的幽默风趣,的了大家的喜爱。而那家酒馆,也因为他的光顾,成了镇上的一大特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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